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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人类的攀升》

2025年9月16日 06:59

Jacob Bronowski - The Ascent Of Man

书的内容为同名纪录片脚本

Notes

  • 一定会出现新的组合,分工,新的职位,最近B站的up主们也开始与摄影、剪辑分工合作,从而扩大影响力,不过一开始一定是一个人能集大成地整合、统筹全流程,从内到外地出现新的创造(因为只有他知道如何改动流程),引领 或预示未来(即想象影响和带来未来)。
  • 新的概念很像拼图,但必然将是另一种“存在”,哪怕很长时间内都不备“名字”。(上善若水,上善无名。)
  • 简单的问题,浅显的问题,但可能从未被认真地回答过
  • 共性是,科学发现(如动力、时间、光、量子、演化)造就了基本概念的变化,改变不了下一代人的思考框架,以新的首位效应,新的框架为基础,注定会出现新的创造。
  • 科学新概念的抽象、提炼很重要(也是对语言和表达的考验,好在爱因斯坦的语文不错,他只需要去补习数学),也会塑造出全新的知识结构,同时导致有首位效应出现,也导致非首位的模糊、风险和长尾(的定义权)被释放,很像《猩猩游戏》的观点,框架应不断更新、淘汰,否则会出现系统性的风险(定义导致),所有人应终生更新(但基因不允许,基因的目的是不断重造,才能有机会不断调整、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 物种结构在不断更新就是证明!
  • 鱼不存在,无法画出完整的世界地图。
  • “物种”就不存在,“美”不存在,“曲风”不存在,概念、语言、定义都是人造物,语言与地图一样,不会停止更新和发展,不会静止不动,想起genz up主一李玉米分享meme,我根本没听过且看不懂。
  • 即成的框架下,存在两股相悖的力量,细分框架的力量和颠覆框架的力量。道生一、一生二哇!
  • 与原住民和古代文化的区分,是现代人的思考框架和范式,(应该去读《科学革命的结构》了),与其他族群不同,对世界的定义不同,导致了人类的演化,也是多样性和共生的内在逻辑,否则一切都会被现代的框架统一,被改变和重构,最可怕的是不再演化,不再以适应环境为最核心要务(即使是异形都要演化)。
  • 此时,“文化”的价值凸显,文化才是多样的内核,人类多样性的内在,抗拒外部的摧毁和篡改,各行其是,就是人类的美。

划重点

  • 拉普人还是要比驯鹿更自由一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文化的适应,而不是生物学的适应。拉普人所作出的适应性选择,即在冰天雪地中的游猎生活,是一种能够由他们自己加以调节的选择,并不像生物的突变(biological mutations)那样,是不可逆转的。
  • 在某种意义上,作为游牧民族的活动,战争也是马创造出来的。匈奴人(Huns)带来了战争,弗里吉亚人(Phrygians)带来了战争,最后蒙古人带来的也是战争,这在后来的成吉思汗(Genghis Khan)时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特别是,这些能跑善追的动物改变了战争的组织方式。它们造成一种不同以往的战略战术——这种战略战术就像一种战争游戏,而战争贩子们又总是那么热衷于玩弄这种游戏。
  • 我不知道对世人来说,我看上去是怎样一个人。但对我自己来说,我似乎一直是一个在海滩上嬉戏的孩子,不时因发现一个比平常更光滑、更美丽的贝壳而欢欣鼓舞,对眼前这浩瀚无边的真理的海洋却全然无知。
  • 我们还无从断定年轻的爱因斯坦当时是否已领悟到这个新问题。他并不是一个特别用功的大学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当他到伯尔尼去的时候,也就是在好几年前当他还是个十多岁的孩子的时候,他就曾经问过自己:从光的角度来看,我们的体验将会是怎样的呢?
  • 牛顿和爱因斯坦这种人的天才在于他们提出一些天真浅显的问题,而由这些问题引出的答案却常常是极为惊人的。
  • 人们已经忘记,在经验的世界中,是哪些表象使我们构造出(前科学的)概念,而且,没有那早已形成的阐释概念的种种观察方法,我们就很难为自己描绘这个经验的世界。我们不得不使用那些与原始概念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词语构成的语言,这就使得这种描绘更加困难了。这就是我们在试图描绘关于空间的前科学概念的本质时所遇到的障碍。(爱因斯坦《我所看到的世界/The World as I see it》)
  • 自然选择可能仅仅赋予野蛮人一个比类人猿更为优越一些的大脑,但他实际上拥有一个几乎并不比哲学家逊色的头脑。随着人类的诞生,开始出现这样一种生命,在这种生命中,我们称为“心智”的无形力量已成为比物质结构更为重要的东西。
  • 物理科学的目的之一,是精确地描绘物质世界。而20世纪物理学的成就之一,却在于证明了这一目的是不可企及的。
  • 无论世界是由什么样的基本单位构成的,它们都比我们的感官之网所能捕捉到的更微妙,更变幻莫测,更动人心魄。
  • 电子是一种粒子,但它是一种包含着有限信息的粒子。就是说,人们可以确定电子在一定时刻所处的位置,但却不能强行规定电子在开始运动时的具体速度和方向。反之,如果你坚持要以一定的速度,从一定方向来发射电子,你就不能确定它的起点——自然,也不能确定它的终点。
  • “测不准原理”这个名称听起来不甚入耳。在科学中或科学之外,我们并不是不确定的;我们的知识仅仅局限于某种确定的容限之内。因此,我们应该称之为“容限原理”。
  • 人类的全部知识、全部信息只能在容限作用的范围内进行交流。无论是在科学研究中,还是在文学、宗教、政治以及任何一种追求某种信仰的思想中,都是如此。
  • 纽曼热衷于知识的专制。而这正是一种只能摧毁人类文明的信念。如果我们有什么作为的话,我们就必须组成知识与才智的民主政体。我们的文明绝不能由于人民与政府、人民与权势之间的疏远而灭亡,而巴比伦、埃及和罗马就因此而衰落。只有当知识被没有野心控制他人的人,而不是那些独裁的权势集团所掌握,这种疏远才有可能予以弥合或缩小。

人不是天使

人们的迁徙跨越了惊人的距离。100万年前,他们在北非。70万年前,或者更早些,他们到了爪哇。40万年前,他们呈扇形分布到东方的中国和西方的欧洲。正是通过这种令人不可思议的迁徙,人类很早就成为一种分布广泛的生物,尽管当时人类的总数还很少——可能仅有100万人。

想来更加令人生畏的是,人类向北半球的迁徙恰好正是当那里的气候降到冰点以后。当时,那里气候奇冷,大地冰封。亿万年来,地球北部的气候曾经是温和可人的。然而,在人类涉足今天的中国和北欧以前,地球先后经历了三次冰河期。

40万年前,在第一次冰河期最为严酷的时候,北京人正栖息在山洞里。因此,在这些山洞里发现人类用火的痕迹是并不奇怪的。冰雪向南延伸,又退缩回去,如此反复三次,大地随之发生变化。冰帽覆盖着大片地区,凝聚起大量的水分,致使海平面下降了400英尺。二十多万年前,在第二次冰河期以后,有着巨大脑容量的尼安德特人出现了。而在最后一次冰河期中,他已成为地球上举足轻重的角色。

我们已知的人类的各种文化形态,形成于过去10万年至5万年之间的最近一次冰河期。我们发现了人类在这段时间制成的精巧工具,这些工具反映出人们狩猎活动的复杂方式:例如梭镖,甚至棍棒也被用作工具;以及装有倒钩的渔叉;适于制作一切工具的燧石,自然也用来制作狩猎工具。

很清楚,那时也像今天一样,人类的发明虽然不多,但却很快传遍一种文化形态。例如,15000年前,南欧的马格德林人(Magdalenian)的猎人发明了骨制渔叉,最初,这种马格德林渔叉上没有倒刺,后来装上了一排倒刺,到这个时期末,即当岩穴艺术蓬勃兴起时,这种渔叉已安上了两排倒刺。由于这些马格德林猎人对他们的骨制工具的精心改进,我们可以根据其使用方式的演变,确定它的制作年代和地理位置。它们真正是记述人类文化发展程序的化石。

人类之所以经受住了冰河期的严峻考验,是因为人的头脑的精密程度已经使人可以做出种种发明创造,并把这些发明创造变成社会财富。显然,冰河期导致了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人类被迫较少地依赖植物、更多地依赖动物过活。在冰雪边缘地带从事狩猎的艰辛也改变了过去狩猎的策略。围捕一只动物,不管它有多大,已不大吸引人了。更好的选择是毫不放松地追随成群的野兽——并注意学会如何分析、培养它们的生活习性,包括它们四处迁徙的习性。这是一种有特殊意义的适应性变化,人类生活的游猎方式从此发轫。当时,这种方式还有一些早期狩猎的性质,因为这仍然是一种追捕活动,狩猎的地点和速度都取决于所追捕的动物。但这种方式已带有某些后来游牧的性质,因此这些动物得到了人们的照料,被人们保护起来,成为源源不断的食物来源。

这种游猎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一种人类文化的化石,而且很少保存至今。现在仍以这种方式生活的唯一民族是斯堪的纳维亚最北端的拉普人(Lapps),他们仍像当年在冰河时期一样,追随着驯鹿群。很可能,拉普人的祖先是距今12000年前尾随驯鹿群,来自比利牛斯山区的法兰西坎塔布利安(Franco Cantabrian)岩穴地区的先住民,当时大地上的冰帽正最后一次从南欧向北方退缩。今天的拉普人约当30000之数,而驯鹿则有30万头之众。这个民族的生活方式正在接近其尾声。驯鹿群不断迁移,渡过海湾,到那一片又一片的苔藓地带去觅食,而拉普人则随之前往。但是,拉普人并不是牧人;他们并没有控制鹿群,也没有驯化它们。他们仅仅是迁移到这些动物所迁移的地方去。

虽然驯鹿群实际上仍然是野生的,拉普人还是运用了某些传统方法来控制单个的动物,这些方法在别的人类文化形态中,也有所发现。例如,他们把雄鹿阉割了,用作拖载的挽畜。这是一种异乎寻常的关系。拉普人完全依赖驯鹿为生。他们吃驯鹿肉,每人每天一磅;利用驯鹿的体力以及毛皮和骨头,喝驯鹿奶,还将驯鹿角也派上了用场。但是,拉普人还是要比驯鹿更自由一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文化的适应,而不是生物学的适应。拉普人所作出的适应性选择,即在冰天雪地中的游猎生活,是一种能够由他们自己加以调节的选择,并不像生物的突变(biological mutations)那样,是不可逆转的。所谓生物学的适应,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行为方式;而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后天习得的行为方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会生活方式,就是说,这种方式(就像其他发明一样)已为整个社会所接受。

阿尔塔米拉洞穴:位于西往牙北部桑坦德市西,因有优美的史前绘画和雕刻而闻名。1868年为一猎人发现。人们在洞前部发现奥瑞纳文化、梭鲁特文化晚期以及马格德林文化初期或中期的许多古代遗迹,包括雕刻的动物肩胛骨等。大多数壁画都在巨大的侧洞内的洞顶上。画面主要是野牛,色彩鲜艳。此处还有其他一些简单图形。

四季收获

在游牧生活中,人们不可能制作那类在几个星期内都派不上用场的东西。因为这种东西不便携带。而且,巴克提亚利人实际上也不知道怎样制作这种东西。如果他们需要金属锅,他们就从定居的人们那里,或者从专门制作金属用品的吉卜赛人那里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换取。钉子、马镫、玩具或小孩玩耍的铃铛都从部落以外的换货交易中获得。巴克提亚利人的生活范围十分狭窄,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发展个人的特长。也谈不上创造发明。因此,在迁徙不定的生活中,人们从早到晚忙于生活琐事,无暇发展什么新方法或萌生什么新思想——也不可能有什么新的生活态度。他们至今保持的唯一习惯,就是自古沿袭下来的习惯。儿子的唯一抱负,就是做个像父亲那样的人。

我已经指出,在晚得多的时候,人类至少又在美洲再一次发明了农业。但是,他们却没在那儿发明出犁和车轮,而这些东西的发明有待于驮马耕畜的使用。除了单纯的农业耕作本身,在中东地区,人类上升历程中重要的一步是驮马耕畜的驯养。正是由于没有取得这一生物学上的进展,新大陆的农业仍然停留在掘土棍和背筐的落后水平上,在那里,甚至连陶轮也没有出现过。

首次发现的轮子是公元前300年以前的遗物,地点在今天俄国南部。这些早期发现的遗物是坚硬的木制轮子,人们把这些轮子安在木排或雪橇上,用来拖运货物,于是,这种木排似的东西或雪橇就变成了一驾马车。从此,车轮和车轴成为人类发明创造不断推陈出新的双重根源。例如,它后来又成为磨麦的器具,而且利用的是自然力:首先是畜力,而后是风力和水力。这种轮子成为一切旋转运动的典范,成为解释物质运动的准则,成为科学和艺术中超乎人类力量的绝妙象征。太阳是装有轮子的凯旋之车,而天空本身也是一个轮子,当时巴比伦人和希腊人就是这样描绘灿烂星空的旋转运动的。按照近代科学理论,自然运动(即未受干扰的运动)是直线运动,而对希腊科学来说,看起来自然的(即自然固有的)和事实上纯粹而完美的运动是圆周运动。

马起初用来拖曳有轮子的大车,就像牛一样——但马拉的车豪华得多,那是首领们络绎出巡时乘坐的战车。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人类学会了骑马。骑马的念头在那时必定像当初发明飞行机械的念头一样,令人惊愕不已。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更高大、更强壮的马——马本来是很小的动物,就像南美洲的无峰驼一样,不能长时间地驮载人。因此,煞有介事地把马当作坐骑这件事,开始于那些饲养和繁育马匹的游牧部落。这是一些来自中亚、波斯和阿富汗等地的民族;在西方,他们被称作“西徐亚人”(Scythians),这是对一种新兴的、惊人的东西,一种自然现象的统称。

骑在马上的人看上去要比一个寻常的人神气得多,他比别人高出一头,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奔驰向前,好像是高居于世人之上似的。当那些植物和动物已被驯化,并为人使用时,骑马驰骋就不仅仅是一种超人的姿态,或是一种凌驾万物的象征性行为了。我们知道,当骑马的西班牙人于1532年扫荡从未见过马匹的秘鲁军队时,马在历史上又一次引起人们的恐惧和敬畏。因此,西徐亚人当时已成为席卷一切不懂骑马术的国度的恐怖之物。当希腊人看见西徐亚骑兵时,他们也以为马与骑手浑然一体;于是,他们创造出有关半人半马的怪物的传说。希腊人想象中的另一个半人半兽的杂种林神萨泰尔(Satyr),最初也是半人半马,而不是半人半羊的模样,来自东方的这种奔驰的动物引起的不安竟是如此之深。

今天,我们已不能指望重现当人骑着马第一次出现时,给中东和东欧等地民族带来的那种强烈的恐怖情景。我只能用1939年德国的坦克开到波兰,把面前的一切轧得粉碎时的情景与之相比,两者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我相信,马在欧洲历史上的重要性历来被人们低估了。在某种意义上,作为游牧民族的活动,战争也是马创造出来的。匈奴人(Huns)带来了战争,弗里吉亚人(Phrygians)带来了战争,最后蒙古人带来的也是战争,这在后来的成吉思汗(Genghis Khan)时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特别是,这些能跑善追的动物改变了战争的组织方式。它们造成一种不同以往的战略战术——这种战略战术就像一种战争游戏,而战争贩子们又总是那么热衷于玩弄这种游戏。

骑马作战的策略取决于驾驭马的技术、迅速的联络、一连串出其不意的实战动作。这些特征仍然残存于亚洲的各种模仿战争的游戏之中,如象棋和马球。战争的策划总是被赢得战争的人看作是一种竞赛。直到今天,在阿富汗,人们仍然举行一种叫作“布日卡什”(Buz Kashi)、由当年的蒙古人流传下来的骑马竞赛。

“布日卡什”是一种战争式的竞赛。使人惊心动魄的是那种有如美国西部牛仔式的道德原则:以临战的姿态骑马奔驰。这表现了那种偏执于征服的文化状态;强盗显得像英雄,只是因为他骑在马上,风驰电掣般地掠过。但这股风是空虚的。无论是马,还是坦克,是成吉思汗,还是希特勒,都是靠别的民族辛勤劳作养活的。游牧民族在历史上扮演的最后一个角色,就是战争贩子,但这是一个时代错误。而更糟糕的是,在迄今发现的世界上,在过去12000年中,不是游牧民族,而是那些定居的民族创造了人类的文明。

本章通篇贯穿着游牧生活与定居生活的冲突,波斯萨尔坦尼亚高原上,狂风劲吹,人迹罕至,阻挡了企图以游牧生活方式征服一切的蒙古人,成吉思汗的最后一次进攻,谈及这一切,就像吟诵一首悠长的哀歌。问题在于,12000年前兴起的农业发明本身并没有建立或确立定居生活方式。与此相反,与农业同时发展起来的动物驯养,却给游牧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例如,绵羊和山羊的驯养,以及马匹的驯养,使成吉思汗具备了征服中国和穆斯林城市的力量和组织形式,使他得以挥师直叩中欧门户。

石纹的启示

印加王用一节一节剪断的绳子,以数字形式记录信息,这种记事的绳结被称为“奎普斯”(Quipus)。“奎普斯”只记录数字(其结头的安排恰如十进制),作为一位数学家,我对此倍感亲切,可以说,这些数字是一种像言语那样信息丰富、富于人性的标记;但它们毕竟不是语言。要而言之,描述一个秘鲁印加人生平的数字,就像电脑打孔卡片背面的数字一样,而卡片上凹凸不平的纹路,也就好比这些打结的绳索。当这个人结婚时,有关他的一段绳结就与另一家族的绳连接在一起。印加王军队的每一件装备,每一座谷仓和货栈,都如数在“奎普斯”上记录下来。事实上,秘鲁已经成为未来那种令人生畏的大都会,成为一座记忆库,帝国冷漠无情地用数字形式记载每一位臣民的行为,安排他的劳作,确认他的地位。

这是一种相当严密的社会组织结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位置,每一个人都供给衣食,每一个人——农民、工匠、士兵——都为同一个人工作。这就是至高无上的印加王。他既是国家的主宰,又是神明的化身。那些为印加王效劳的匠人,怀着敬畏的心情刻石作画,以象征太阳、太阳神与印加王的关系。

隐秘的结构

帕拉塞尔苏斯于1493年出生于苏黎世附近,于1541年在萨尔茨堡(Salzburg)去世,年仅48岁。他对当时的一切学问都提出了挑战:例如,他是识别一种工业疾病的第一人。在帕拉塞尔苏斯对当时最古老的医学实践传统进行的毕生无畏的战斗中,也有一些既荒诞不经又讨人喜欢的插曲。他的头脑是各种学说和理论永不枯竭的源泉,但其中有不少学说自相矛盾,许多理论甚至令人无法容忍。他是一个拉伯雷式的(Rabelaisian)、狂放不羁的传奇人物,常和学生狂饮作乐,追蜂逐蝶,浪迹天涯,漫游了旧大陆的许多地方,而且直到近代,在各种版本的科学史著作中,他都被描绘成一个江湖郎中。但事实并非如此,他是一个兴趣多样而又才华横溢的人。

事实上,帕拉塞尔苏斯是一个十分了不起的人物。从他那里,人们第一次明确地领悟到,科学的发现产生于一种人格,各种富有生气的发现都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人做出的。帕拉塞尔苏斯是一个讲求实效的人,懂得对于病人要对症下药(他是一个杰出的诊断家),由医生直接施治。他打破了这样一种传统:内科医生是皓首穷经、死背教条的饱学之士,而可怜的病人的命运则掌握在唯医生之命是从的助手手中。“没有一个外科医生不应该同时又是一个内科医生”,帕拉塞尔苏斯写道,“如果一个内科医生同时不是一个外科医生,他就只是一个偶像,或者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涂抹装扮出来的怪物。”

这些警句并没有使帕拉塞尔苏斯的竞争对手因此更喜欢他,但是,在那宗教改革的年代,这些话却使他在那些善于独立思考的人中间颇具吸引力。他的坎坷生涯使他来到巴塞尔,在那里赢得了唯一的一次胜利。1527年,在巴塞尔,约翰·弗洛本尼留斯(Johann Frobenius),伟大的新教信徒和具有人文主义精神的印刷商,腿部受到严重感染,马上就要被截肢了,在绝望之中,他央求他在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朋友们请来了帕拉塞尔苏斯。帕拉塞尔苏斯断然抛弃了学究的空论,保住了约翰·弗洛本尼留斯的腿,成功地完成了一次使他享誉整个欧洲的手术。伊拉斯莫斯(Erasmus)在给帕拉塞尔苏斯的信中写道:“你把弗洛本尼留斯、我生命的一半从地狱里带回来了。”

(一定会出现新的组合,分工,新的职位,最近B站的up主们也开始与摄影、剪辑分工合作,从而扩大影响力,不过一开始一定是一个人能集大成地整合、统筹全流程,从内到外地出现新的创造(因为只有他知道如何改动流程),引领 或预示未来(即想象影响和带来未来))

天体的和声

大约在公元1000年时,基督教文化开始从摩尔人从未征服过的地方,如地处狭长海岸地带的桑蒂拉那(Santillana)村,迅速折回到西班牙北部地区。在那里,基督教还是一种着眼于现世生活的宗教,这个村子里的一些纯朴而简单的偶像,如牛、驴,和耶稣基督,都表明了这一点。对穆斯林的宗教信仰来说,这些动物偶像是不可思议的。而基督教不仅允许动物形象的存在,耶稣基督本人就是普通的孩子,圣母也是一个普通的妇女和人人崇拜的对象。当我们看到宗教游行队列举着圣母玛丽亚像时,我们就像置身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这不是抽象的图案,而是丰富多彩的、奔放热烈的生活。

当基督教文化重新夺回西班牙时,边界上的斗争十分激烈。然而这里的摩尔人、基督徒还有犹太人杂居在一起,创造了一种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不同寻常的文化,公元1085年,在托莱多(Toledo)城一度形成了这种混合文化的中心。托莱多是阿拉伯人从希腊、中东和亚洲将所有古典文献输入信奉基督教的欧洲的重要口岸。

我们把意大利看作文艺复兴运动的发源地。但是,文艺复兴的思想观念在12世纪时就已在西班牙形成了,这方面的重要标志与表现是托莱多的著名译书馆,在这里,大批古代典籍从古希腊文(欧洲早已忘记了这种文字),经过阿拉伯文和希伯来文,译成拉丁文。在托莱多的其他文化进步中,人们还绘有一套早期的天文图表,这是一部关于星辰位置的百科全书。这套图表是按基督教风格绘制的,体现了这座城市和这个时代的特点,但数目字却是阿拉伯式的,并且是至今仍然能够被人们辨认出来的近代阿拉伯数字。

当时最著名的翻译家和杰出的人物是克雷莫纳(Cremona)的杰拉德(Gerard),他特意从意大利来到托莱多,查找托勒密的一部天文学著作《天文学大成》(Almagest),并留下来翻译阿基米得、希波克拉底、盖伦(Galen)和欧几里得等人撰写的希腊科学的经典著作。

但是,我个人认为,在其著作被翻译成拉丁文的人当中,最为杰出的,而且从长远来看最有影响的并不是一个希腊人。这是因为我对有关空间物体的认识颇感兴趣。而这恰恰是希腊人完全弄错了的一门学科。大约在公元1000年,这个问题首次被一位名叫海桑(Alhazen)的、性情古怪的数学家所认识,他是阿拉伯文化造就的一位真正富有独创精神的科学家。希腊人曾认为光线是从人的双眼投射到物体上的。海桑却第一次认识到,我们之所以能够看见一个物体,是因为这个物体的每一点把光线直射或者反射到我们眼中。希腊人的观点无法解释一个物体,比如说,我的手在移动时,它的大小似乎有所变化。……

神奇的时钟结构

牛顿在大庭广众中的形象非常成功。显然,牛顿在剑桥大学得到提升是因为他是一个一位论派教徒——他没有接受“三位一体”的教义,使他那个时代的科学家为此颇感不安。由于他不能成为一个尽善尽美的人,他不可能担任一所学院的院长。因此,牛顿于1696年来到伦敦,进了造币局,成了局长大人。胡克去世后,他于1703年接受了皇家学会主席职位。1705年,他被安妮女王封为骑士。直到1727年他去世时,他一直统治着伦敦的学术界。这个乡村来的孩子干得真是不错。

可悲的是,我认为,他干得漂亮并不是按照他自己的标准来衡量,而仅仅是以18世纪的标准来衡量的。可悲的是,他接受了这个社会的准则,心甘情愿地作为一个权势机构的独裁者,并把这看作是自己的一生的成功。

一个知识的独裁者,即使出身低微,也不会是一个富于同情心的人物。牛顿本人在私下的著述中,不像他在大庭广众面前总是显得那么骄傲自大。

解释所有自然现象这样一种任务,对任何一个人,甚至对任何一个时代来说,都太困难了。如果准确无误地做出一些解释,把其余的问题留给后人,较之徒然地去解释一切,要好得多。

而且,在另一段更为著名的名言中,他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但不如上一段话那样简短明晰,多少含有些悲凉的意味。

我不知道对世人来说,我看上去是怎样一个人。但对我自己来说,我似乎一直是一个在海滩上嬉戏的孩子,不时因发现一个比平常更光滑、更美丽的贝壳而欢欣鼓舞,对眼前这浩瀚无边的真理的海洋却全然无知。

直到牛顿年届古稀,皇家学会都没有什么科学的建树。在乔治(the Georges)家族统治下的英格兰的人们只关心金钱(那时正值“南海泡沫”事件)、政治和丑闻。在咖啡馆里,聪明的商人筹资开办公司,利用计划中的发明创造。作家嘲笑科学家,半是出于恶意,半是出于政治动机,因为牛顿是政府机构中的大人物。

在当时的工匠中,钟表匠就是贵族,恰如中世纪的石匠。十分耐人寻味的是,我们所熟知的时钟,那戴在人们手腕上的脉搏计,那标志现代生活的袖珍计时器,自从中世纪以来,曾以某种漫不经心的方式激发手艺人钻研技艺的热情。而在这时,这些早期的钟表匠想要做的,不是知道一天的朝暮晨昏,而是重现那灿烂星辰的流转运行。

牛顿描绘的时空嘀嘀嗒嗒地顺利走过了大约二百年时间。如果牛顿在天之灵在1900年以前任何时候来到瑞士,所有的时钟都会同声高奏赞美之曲。然而,刚好在1900年以后的瑞士伯尔尼,就在离这座古老钟塔不到200码的地方,一个年轻人成长起来,使这些钟争执不休,各奏其调。他就是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大约在这时,时间和光线第一次开始出差错了,正是在1881年,阿尔伯特·迈克尔森(Albert Michelson)做了一个实验(六年后,他又和爱德华·莫雷Edward Morley一道重复了这一实验),他在不同方向点上灯,吃惊地发现,无论怎样移动仪器,他总是被同样速度的光所映照。这种情况大大违反了牛顿的定律。大约在1900年,正是这一阵发自物理学“心脏”中的轻微的杂音,第一次引起了科学家的激动和疑虑。

我们还无从断定年轻的爱因斯坦当时是否已领悟到这个新问题。他并不是一个特别用功的大学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当他到伯尔尼去的时候,也就是在好几年前当他还是个十多岁的孩子的时候,他就曾经问过自己:从光的角度来看,我们的体验将会是怎样的呢?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充满许多自相矛盾的论点,十分棘手。但是,尽管有这些自相矛盾的论点,最困难的还不是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如何证明这个问题。牛顿和爱因斯坦这种人的天才在于他们提出一些天真浅显的问题,而由这些问题引出的答案却常常是极为惊人的。诗人威廉·库柏(Wiliam Cowper)鉴于牛顿的这种品格,把他叫作“一位孩子似的明哲之士”(a child-like sage),这一描绘也完全符合爱因斯坦时常流露出来的那种对大千世界无比诧异与好奇的神情。无论是在他谈及乘坐一束光线或者是谈及穿越空间时,爱因斯坦的言辞中总是充满了对于这种原理的美丽而朴实的描述。我将引用他的著作中的一页。我来到了这座钟塔的底部,登上他当年作为瑞士专利局职员去上班时每天乘坐的有轨电车。

爱因斯坦满怀喜悦地回顾那些岁月。许多年以后,他对我的朋友西拉德(Leo Szilard)说:“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年月。没有人指望我会‘下金蛋’。”当然,他确实不断生下了“金蛋”:量子效应、广义相对论、场论。与此同时,爱因斯坦早期的著作已得到证实,他的预言获得了丰收。1915年,在广义相对论(The General Theory of Relativity)中,他断言靠近太阳的引力场会使从中穿 过的光线发生弯曲——好像一种空间的弯曲。在1919年5月29日日全食期间,英国皇家学会派了两支考察队到巴西和非洲西海岸,验证这一推断。对于率领这支赴非洲考察队的亚瑟·爱丁顿(Arthur Eddington)来说,对在那里拍摄的照片做首次鉴定,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这一情景永远保留在他的记忆之中。

爱因斯坦与其说是一种数学体系的创造者,不如说是一种哲学体系的发明人,他具有一种发现重新看待实际经验的哲学思想的天才。他不像上帝,倒像导航人那样看待自然,也就是说,他是处在各种纷乱复杂的自然现象中的一个人,他相信,如果人们用一种新的眼光去看待自然现象,就会发现其中有某种共通的表现形式。他在《我所看到的世界》(The World as I see it)中写道:

人们已经忘记,在经验的世界中,是哪些表象使我们构造出(前科学的)概念,而且,没有那早已形成的阐释概念的种种观察方法,我们就很难为自己描绘这个经验的世界。我们不得不使用那些与原始概念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词语构成的语言,这就使得这种描绘更加困难了。这就是我们在试图描绘关于空间的前科学概念的本质时所遇到的障碍。

(!!!!!!!!!!!!!!!!)

就这样,爱因斯坦在他的有生之年把光和时间、时间和空间联系起来了,使能量和物质、物质和空间、空间和引力联系起来了。在他的生命快要结束时,他仍然致力于寻找引力与电磁力之间的某种统一关系。我记得,他在剑桥的评议会堂(the Senate House)演讲时,身穿一件旧毛衣,赤脚穿着一双绒拖鞋,告诉我们他试图找出怎样一种联系,而他又在怎样的困难面前碰了壁。

力的角逐

在18世纪上半叶,在牛顿的暮年和皇家学会衰落之时,英国正陶醉于乡村工业和商业冒险家海外贸易的最后的极盛时期。繁荣终于消失。贸易更具竞争性。到这一世纪末,工业需求更为迫切,压力更大。乡村工业的组织形式不再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在两代人时间内,大约从1760年到1820年,工业经营的传统方式发生了变化。在1760年以前,通常是把工作交给村民,让他们在家里干。到了1820年,则通常是把工人带进工厂,让他们在监督之下干活。

在英国,技术就是为了应用,举国上下,乃至边远之地,莫不如此。而在欧洲大陆各国王室的黑暗统治之下,技术却完全不是这样。例如,在制造机械玩物方面,法国人和瑞士人与英国人一样聪明伶俐(而且更富于想象力)。但他们却把精巧的时钟结构滥用于为王公富豪制作玩具上。他们耗时多年制作的自动机械,在今天看来,也堪称这种活动中最为精巧的佳品。法国人是自动化的发明者,即运动过程中的每一步都控制下一步的运动这一构想的发明者。早在大约1800年,约瑟夫·马利·雅卡尔(Joseph Marie Jacquard)就为里昂的织绸机做出过类似现代利用打孔卡片控制机器的设计,但在当时那种劳动力密集的行业中未能发挥作用。

在革命前的法国,这类高超的技艺可以使一个人发迹。钟表匠皮埃尔·加隆(Pierre Caron)发明了一种新式的钟表摆轮,并以此取悦于玛丽·安托妮特皇后(Queen Marie Antoinette),从而在宫廷中荣宠有加,成为博马舍伯爵(Count Beaumarchais)。他也具有音乐和文学才能,后来写出一个剧本,莫扎特(Mozart)据此谱成歌剧《费加罗的婚礼》(The Mariage of Figaro)。尽管一出喜剧或许不宜作为社会历史资料,但剧中和围绕这出剧的种种阴谋诡计却展示了在欧洲的宫廷中才俊之士的遭遇。

人们从工厂的大规模生产中获得了这些好处。但这种工厂的作业方式却是骇人听闻的,对此,教科书上讲得不错。然而,这是由来已久的带有传统色彩的恐怖。矿井和作坊在工业革命以前很久曾是阴暗潮湿、拥挤不堪、惨无人道的所在。这些工厂不过是承袭了乡村工业相沿已久的陋习,完全不顾工作于其中的工人的死活。

而由这些工厂造成的污染也屡见不鲜。自古以来,矿业和作坊就一直在糟蹋环境。人们认为污染是近代社会的恶果,其实不然。在过去几个世纪里,对健康和起码生活条件的忽视,就一直使瘟疫年年发生,环境污染不过是这种卑劣行径的又一表现而已。

一种新的罪恶使这类工厂与以往有所不同,这就是机器的速度凌驾于人之上。工人第一次被没有人性的机械所驱使:最初是水力,然后是蒸汽机。制造业工人被沸腾的锅炉中不断涌出的能量弄得如癫如狂,这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愚不可及。然而,当时一种新的伦理观认为,主要的罪恶不是残酷和不人道,而是懒惰。甚至主日学校也这样告诫孩子们:

撒旦(Satan)发现,
懒散怠情仍在危害人间。

在这种工厂中,工作时间的变化是可怕、毁灭性的。但是,动力的变化却开辟了未来发展的道路。例如“月亮协会”的博尔顿建立的一个工厂,就是一个明证,当初那里,金属制造完全依赖于手工匠人的技艺。后来詹姆斯·瓦特来到这里,制造出一切动力之神——蒸汽机,因为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够找到使蒸汽机密不透气所需要的精确尺度。

1776年,马修·博尔顿因与詹姆斯·瓦特合作,制造出了这台蒸汽机,他为之欣喜若狂。这一年,当传记作家詹姆斯·博斯威尔(James Boswell)来拜访博尔顿时,博尔顿庄重地对他说:“先生,我在这里出售的,是全世界都渴求的东西——动力。”这句话说得真妙,但也的确是事实。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动力是科学中的一种新观念、新思想。这次工业革命,这次英国的革命,实际上是对动力的一次伟大发现。人们在自然界中寻求能源:风力、阳光、水力、蒸汽和煤。这时突然产生了一个具体问题:为什么它们都是动力?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从前,人们从未提出过这种问题。在此之前,科学一直关注于对大自然本来面貌的探求。然而,到了这时,改造自然以从中获取新的动力,以及把一种形式的动力转变为另一种形式的动力的这一现代观念早已深入到科学的前沿。特别是,热量是一种能量形式,可以按确定的当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这一点已是明白无误的了。1824年,萨迪·卡诺(Sadi Carnot),一位法国工程师,观察了蒸汽机,写出一篇论文,他称之为“动力由火而生”(La puissance motrice du feu),从而在根本上奠定了关于热力的科学——即热的动力学的基础。能量,在此以前曾是科学的一个中心概念;而这时科学所主要关注的是以能量为核心的统一的自然界。

这种情况不仅仅是科学主要关心的问题。令人惊奇的是在艺术中也同样如此,与其同期并行的文学又是怎样的呢?1800年前后浪漫派诗歌开始兴起。那些浪漫派诗人为何会对工业发生兴趣呢?很简单:认为大自然是能量载体的新观念使他们神魂颠倒。他们喜欢在“狂飙突进”(Sturm und Drang)这样的句子中使用作为能量象征的“狂飙”这个词。一阵风暴打破了死寂的平静,带来了生机。把萨缪尔·泰罗·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的《古舟子咏》(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推向了高潮:

天空突然迸发出生机!
火焰如旗帜飞扬,
熊熊燃烧,放射光芒!
火舌狂舞,四处飞溅,
群星因之而暗淡无光。

呼啸的狂风还未刮来,
船儿已经起航!
在闪电和月光下面,
死去水手的呻吟在回响!

恰好在这个时候,1799年,年轻的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冯·谢林(Friedrich von Schelling)开始写作一部关于新的哲学的著作——《自然哲学》(Naturphilosophie),这部书至今在德国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柯勒律治从他那里得到这本书,并带到英国。湖畔派诗人(The Lake poets)则从他和他的朋友——定期资助他的韦奇伍德一家那里得到此书。自然是动力的源泉,各种不同形式的动力都是同一根本之力,即能量的不同表现,这一观点顿时使诗人和画家为之倾倒。

浪漫派诗歌十分坦率地咏叹道,不仅大自然,而且人类本身也是一种天赋能量,或至少是一种自然能量的载体。工业革命在实践上为那些想要彻底发挥自己才能的人创造了自由——而这种观念在一百年前还是不可思议的。与此同时,浪漫思想也鼓舞他们使这种自由成为一种本质上崭新的个人意识。最伟大的浪漫派诗人威廉·布莱克⑧讲得十分精彩:“能量者,永恒欢乐也。”

创造的阶梯

(共性是,科学发现(如动力、时间、光、量子、演化)造就了基本概念的变化,改变不了下一代人的思考框架,以新的首位效应,新的框架为基础,注定会出现新的创造。)

(科学新概念的抽象、提炼很重要(也是对语言和表达的考验,好在爱因斯坦的语文不错,他只需要去补习数学),也会塑造出全新的知识结构,同时导致有首位效应出现,也导致非首位的模糊、风险和长尾(的定义权)被释放,很像《猩猩游戏》的观点,框架应不断更新、淘汰,否则会出现系统性的风险(定义导致),所有人应终生更新(但基因不允许,基因的目的是不断重造,才能有机会不断调整、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18世纪50年代,有两个人分别提出了自然选择的生物进化理论。一个是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另一个是阿尔弗莱德·鲁塞尔·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两人都有过一些科学上的阅历,但本质上还是那种直接观察动植物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曾经作为一个医学学生,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待了两年,后来,他的父亲——一个富有的医生——认为他应该成为一名教士,便将他送到剑桥读书。而华莱士的父母生活贫困,他不得不在14岁时辍学,先后在伦敦和莱斯特(Leicester)的工人职业学校给一个测量师当学徒和实习教师。

事实上,在人类上升的进程中,历来有两种解释世界的方法并驾齐驱。一种是对世界的物质结构的解释。另一种是对生命进程的研究:研究生命的微妙之处,生命形式的丰富多样,个体与物种由生到死的循环往复。在进化论创立之前,这两种传统并未结合起来,因为在那以前,存在着一种无法解决,也无从着手解决的关于生命问题的佯谬(paradox)。

生命科学的这种佯谬,使它有别于物理科学,而随时随地表现于自然界的细枝末节之中。在我们周围,我们可以在鸟类、树木、青草、蜗牛等每一种生物上面看出这一点。事情就是这样。生命现象,包括它的表现和它的形式,是如此纷繁复杂,一定包含着大量的非本质的属性。而生命的本质又是如此一致,它又必定受到种种必然性的制约。

当“贝格尔”(Beagle)号调查船即将由英国海军部派去绘制南美洲海岸地图时,查尔斯·达尔文才20岁出头,他在船上谋得一个没有报酬的博物学家职位。他是应他在剑桥的朋友——那位植物学教授的邀请来参加这次航行的,尽管在剑桥时达尔文并不十分爱好植物学,而热衷于收集甲虫标本。他说:

我可以证明我的这种热情:有一天,当我撕开一块树皮时,我发现了两只罕见的甲虫,就一手抓一只。接着,我又看见第三只甲虫,那又是一个新品种,我当然不愿失去它,于是我急忙把右手里的那只甲虫塞入口中。

达尔文的父亲反对他去考察,而“贝格尔”号的船长也不喜欢达尔文鼻子的长相,但达尔文的叔父韦奇伍德为他说项,终于使他得以成行。“贝格尔”号于1831年12月27日起锚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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